近日,一起城管执法过程中发生的暴力事件引起了广泛关注。城管在拆除村民违建时,因操作不当,被村民砸伤,这一事件引发了社会对于城管执法规范性和安全性的讨论。
江南区城管局具有采取强制措施的职权,我局对南宁市江南区南建路原28-4号房屋实施强制拆除的行为,是一种强制措施。一、二审将该行为认定为行政强制执行并确认违法,属于认定错误。南宁市已经确认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行使对未经规划部门许可的违法建设行为的执法权。
违法建设是城市“顽疾”,不仅损害群众利益,而且存在安全隐患,影响城市形象。例如,巩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督促巩城大道附近一处占地281.22平方米的违法建筑依法进行拆除,这一行动体现了对违法建设的坚决态度。
在执法过程中,城管部门应重视自身安全。例如,南阳光彩大世界的一处违法地基被依法拆除,这一过程中,执法部门应确保自身安全,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
在面对民间纠纷时,城管执法应更加谨慎。如案例中,韩阿姨因误拆隔断墙而引发纠纷,这表明城管在执法过程中需要更加细致地了解情况,避免误解和冲突。
装修私自拆墙是违法的,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具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城管执法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执法行为合法、合规。如别墅被鉴定为“级危房”,业主自行维修改建后,城管趁房主不在家,将别墅刚刚改建的部分拆成断壁残垣,这一行为显然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
社会舆论对城管执法的监督作用不可忽视。市民顾女士的案例表明,城管执法应更加注重社会舆论,避免因执法不当而引发社会矛盾。
城管执法是城市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在执法过程中,应确保自身安全,尊重法律,尊重民意,避免因执法不当而引发社会矛盾。社会舆论也应对城管执法进行监督,共同维护城市管理的和谐与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