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法律宣传教育是农村普法工作的核心。通过多种媒体渠道,如广播、电视、报纸等,定期向村民普及法律知识,能够有效提升村民的法律意识。
-普及内容:宪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民法、婚姻法、继承法、农业法、土地管理法等与村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宣传方式:利用村民大会、村民代表大会等场合,邀请法律专业人士进行讲座,解答村民的法律疑问。
媒体利用:充分发挥各类传播媒介的作用,如“村村响”广播播发普法音频,办好法治宣传专栏,悬挂法治横幅、张贴法治标语挂图,以及在微信工作群、生活群推送法律常识和案例。自1985年下半年至1986年底,广西农村普法主要是建立农村基层的普法机构,并培训普法骨干。这一举措对于农村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具有重要意义。
-机构建立:在农村建立基层普法机构,负责普法工作的具体实施。
骨干培训:聘请村公所、村民委员会的负责人以及部分乡、村骨干、小学教师、离退休干部等担任普法骨干,进行专业培训。
试点推广:通过在部分地区进行试点,经验,逐步推广至全国农村地区。农村普法教育使用的主要教材是司法部编写的《农民法律常识读本》,这种教材针对农村实际,内容贴近村民生活,有助于提升普法效果。
-教材内容:涵盖宪法、民法、婚姻法、继承法等与农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
教材特点:语言通俗易懂,案例贴近实际,便于村民理解和应用。
教材推广:通过普法机构、学校等渠道,将教材发放至村民手中,确保每位村民都能接触到。营造农村普法教育的氛围,需要政府各个部门、司法部门、执法机关等多方联动,共同参与。
-多方联动:政府各个部门都是普法教育的主体,都有普及法律知识、营造法治环境的责任义务。
重点部门:司法部门、执法机关应将农村普法教育工作纳入本部门工作计划,确保普法工作落到实处。
社会参与: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农村普法工作,形成全民普法的社会氛围。针对农村普法工作中存在的距离远、普法难等问题,可以通过创新普法方式来解决。
-线上普法:推出线上“瓜乡法治课堂”,不定期线上开课,方便村民随时随地学习法律知识。
案例教学:通过实际案例讲解法律知识,让村民更容易理解和接受。
互动交流:组织法律知识竞赛、法治讲座等活动,提高村民参与度,增强普法效果。通过以上措施,可以有效推进农村普法工作,提升农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为构建法治农村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