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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假规定出自哪里

发布时间:2025-03-19 17:18:24

哺乳假规定出自哪里

近年来,随着我国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女职工的劳动权益得到了越来越多的保障。哺乳假作为一项重要的福利政策,旨在保护哺乳期女职工的身体健康和婴儿的成长发育。哺乳假的规定究竟出自哪里呢?以下将为您详细解读。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是哺乳假政策的重要法律依据。该规定于2017年发布,其中第九条明确指出:“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9号)——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9号)——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也对哺乳假作出了明确规定。该规定要求,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给予其两次哺乳时间,每次不少于三十分钟。

各地地方性法规

除了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外,各地也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应的地方法规。例如,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对《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进行第五次修正,其中对婚假、产假、陪产假、育儿假、护理假等进行了最新规定。

用人单位内部规定

除了上述法律法规外,部分用人单位还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内部规定,对哺乳假的具体实施进行细化。这些内部规定通常会参照国家及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哺乳假的规定主要出自《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9号)——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以及各地的地方性法规。这些法律法规的出台,旨在保障哺乳期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为她们提供一个更加健康、舒适的工作环境。用人单位也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切实保障女职工的哺乳假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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